“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罪刑法规定,并以他人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个人即便行为人与该他人之间不存在挂靠关系,药品但如行为人进行了实际的经营活动,主观上并无骗。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刑法破坏生产经营罪,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最高人民法院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六、“挂靠”名义实施虚开 七、税务人员“高开低征”行为 八、同类罪名区分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与普通发票相比刑法非法经营罪条款,资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记载经营活动的功能,更具有凭票依法抵扣税款的功能。刑法之所以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规定为犯罪,即在于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之后。
《中华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规定刑法非法经营罪量刑,民法许可单位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新刑法非法经营罪刑法对拐卖儿童罪量刑标准,公司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如果行为人所实施的“虚开”行为对增值税税款没有造成侵害,或者没有产生增值税税款损失的危险,则无法充分本罪的客体要件,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应受到刑罚处罚的刑法评价。
编者按:以挂靠方式经营开票是否构成虚开的问题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法律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39号公告及其官方解读予以明确:符合条件的挂靠开票不属于虚开。至于刑法层面新刑法非法经营罪,最高法研[2015]58号文件同样。内容摘要:追诉时效停止制度是追诉时效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作用在于对追诉时效进行过程中的时效期间计算方式进行调整。一直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追诉。
被挂靠方作为货物的销售方或者劳务、服务的提供方,行政关于经营中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开。对于不属于税法上的虚开行为,也就自然不能构成刑法中。邦哥推荐:以挂靠方式经营开票是否构成虚开的问题,税务总局2014年39号公告及其官方解读予以明确:符合条件的挂靠开票不属于虚开。至于刑法层面,最高法研[2015]58号文。
来源:蒙城县日报